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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12/1 点击:5434

秀山花灯它起源于唐宋,延续于元明,兴盛于清代,是一种集歌、舞、戏剧和民间吹打于一体的以歌舞表演为主的综合性表演艺术。

秀山县素称"花灯歌舞之乡",其花灯戏源于汉族"灯儿戏",后来融入了秀山土家族、苗族的歌舞表演技巧,发展为一种格调新颖、歌舞动人、为汉、土、苗各族人民喜爱的艺术形式。

秀山花灯,是一种古朴、诙谐、抒情优美,集歌、舞、韵白为一体,并以打击乐、琴弦乐为伴奏的综合艺术。据历史记载,它起源于元代的"跳团团"(即男、女二人在方桌上载歌载舞,连说带唱),明代又融入采茶戏的一些歌舞表演形式,始有"花灯"之称。后来,又发展为搭花台、花灯单边戏和现代花灯剧。

秀山花灯表演每年从正月初二开始,至正月十五结束,十六以后叫"厚脸灯"。秀山花灯的传统表演,场地不限,院坝、堂屋、街头巷尾,只要有一个十多平方米的平地即可。由于各地花灯班表演形式和表演风格、表演内容的需要,也有需要特殊场地的。如表演"高台花灯",就需要传统老式的木方桌二至三张,表演的二人在几张桌子重叠高度的桌面上进行花灯二人转表演。花灯小戏,需要"搭台子",简易布景,一般是在坝子的土台上表演,或者在吊脚楼上表演。历经数百年的发展,秀山花灯逐渐形成了具有独特风格的民间艺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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